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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年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

  年底前,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要求,着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年底前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证准营”、“一照多址”改革。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优化企业正常省内迁移服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民生领域,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面提升登记注册窗口服务效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涉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出件。

  全面推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和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努力实现企业注册“一次不用跑”,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3年内培育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20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培育5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培育地理标志40件。加强质量技术服务,3年内服务企业3000余家、解决技术难题5000余个,开放实验室20余家。

  为给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统筹推进地方性立法项目,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年底前将实现各级市场监管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畅通维权服务渠道,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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