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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人民网昆明10月26日电 (李发兴)日前,云南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实现省内城镇地区户口通迁。
为推动改革更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为八大部分,有24条措施。其中,在第三部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中的第七条提出,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实现省内城镇地区户口通迁,提升高端人才引进服务质量。
据悉,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云南省在2020年4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就提出33条措施。其中明确,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