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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实施“七个行动”提升村(社区)干部能力

      近日,昆明市委组织部印发《昆明市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为期5年的村(社区)干部培养工程“七个行动”,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年龄结构优化、学历层次提升、能力素质过硬、后备力量充足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七个行动”分别是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行动、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领头雁”培育提升行动、村(社区)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年轻后备力量提升行动、村(社区)干部激励关爱提升行动、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提升行动。
      具体而言,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行动是指将村(社区)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年度计划,依托各级党校、农民夜校等,开展全覆盖培训。
      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行动是指对在任期间,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等取得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党组织书记,并自取得证书之日起在村(社区)服务满3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领头雁”培育提升行动是指深化市、县两级社区“名书记”选树工作,在市、县两级选树一批行政村“好支书”工作室,每年按不低于全市村(社区)总数1%的比例,选树一批“名书记”“好支书”工作室。同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选派村(社区)干部到“名书记”“好支书”工作室进行为期1个月的跟班学习,充分发挥“名书记”“好支书”头雁效应,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
      村(社区)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行动是指在行政村,采取县级动员一批、乡镇(街道)回引一批、行政村培养一批的方式,持续抓好进城务工人员、在外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回村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确保行政村至少有1名进城务工人员、在外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致力于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退役军人,回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并发挥其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村干部致富领富能力。在社区,按照每年不低于社区干部及居民小组长和党组织书记10%的比例,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以此为抓手,不断提升社区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年轻后备力量提升行动是指持续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和村(社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到2021年底,为每个村(社区)选聘不少于1名35岁以下青年人才,安排担任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等职务,享受副职待遇,并将青年人才培养成村(社区)正副职。
      村(社区)干部激励关爱提升行动是指每2年组织一次村(社区)干部体检,对因公受伤、生病住院、家庭困难的村(社区)干部,及时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困难等。
      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提升行动是指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体系,在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核定标准,“一肩挑”、主任、副职的基本报酬分别按照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120%、95%、85%确定,并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每年调整一次。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薪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核定,书记主任“一肩挑”、副职、专职委员的基本报酬分别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120%、95%、85%确定,并随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每年调整一次。(记者 李思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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