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省商务厅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针对企业反映的“基层税务部门对跨境电商B2B(企业对企业)出口,按照出口货值25%征收企业所得税,给企业运营造成较大压力,业务难以开展”等问题,及时回应,快速行动,有效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赢得企业好评。
省商务厅第一时间组织昆明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商企业代表,与省税务局召开协调对接会,及时听取跨境电商企业诉求。调研了解到,我省跨境电商货物多为零散小件集拼,出口商品多为代理报关出口,电商企业多为货代型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收入仅是代理服务收入,按一般贸易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超出企业承受能力。为此,省税务局结合跨境电商B2B业务模式,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对标现行税务政策,分类汇总税收优惠政策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对符合代理报关出口条件的企业,按服务收入征收所得税。
同时,省商务厅还建立了周报告、月调度工作机制,会同税务部门立足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实际,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向跨境电商企业解读国家减税降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指导企业按程序申报,我省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覆盖率达100%。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和代理报关出口信息,对符合代理报关出口条件的企业,按代理报关出口服务有关规定征收所得税,消除了企业顾虑,提振了企业信心。
以协调解决此次企业困难为契机,省商务厅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邀请海关、税务等部门深入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聚焦跨境电商企业反映的“疑点”问题,把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做到“政策明”;聚焦跨境电商企业反映的“难点”问题,把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做到“能落地”;聚焦跨境电商企业反映的“堵点”问题,把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做到“快兑现”。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有效推动全省跨境电商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