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2017-01-04
2017-01-04
2024-08-06
为规范云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日前,云南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起草了《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涵盖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等。
《办法》提出,低收入人口认定实行直接认定与依申请认定两种方式。在救助帮扶方面,《办法》提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并对基本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以及其他救助帮扶政策分别进行了明确。
社会各界可将意见反馈至云南省民政厅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71-65237548,电子邮箱:ynshd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