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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下发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此次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将达到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二级达到每人每月90元,与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了90%、43%和125%。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补贴政策更完善,实施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新纳入低保、新办残疾证的残疾人,均可收到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醒短信。残疾人线下可在全国任意地乡镇(街道)递交补贴申请,线上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陆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实现快捷申请、应补尽补;补贴审批更高效。我省审批方式从纸质签章调整为电子签章,公示方式从事前公示调整为长期公示,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压缩了审批时限;补贴资金发放更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精准发放,补贴资金统一打入社保卡,补贴发放信息通过短信及时推送,使补贴对象持“明白卡”,领“明白钱”。

据介绍,截至2022年11月,全省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2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6万人。2016年以来,全省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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